這有兩種意義。
一、文筆真的好
這種文筆好不一定是好作品。
什麼叫文筆真的好?簡單而言,就是你說的辭藻華麗,表面上的文筆。
同一個東西,偏偏作者文學造詣深,能用十多種形容法來寫作。你要他改一種寫作方式,他沒有問題;他馬上可以改寫,可以增添,可以縮短,可以變化,而且不會有詞窮的問題,也不會有似曾相似的問題。
這種文筆好,叫做寫手,叫做文匠。
二、不注重文筆卻被說文筆好
這種作品十之八九都有及格以上的分數。不敢說都是大作,但不至於丟臉。
什麼叫做不注重文筆?簡單而言,他不追求辭藻華麗,他追求的是文能達意,且意在言外。
這麼說好了,平常人會怎麼形容憂鬱,這就有三種層次。舉個例:
1.我好憂鬱。
白描,平鋪直述,不拐彎抹角。但憂鬱,是憂鬱到哪種程度,嚴重嗎?輕微嗎?不知道。
2.我的憂鬱似天邊濃稠的雨雲,揮之不去。
譬喻,以類似的東西來形容感受,讀者能直接體會難以言說的情緒,使原本不知輕重的憂鬱有了清晰的形象。
3.我抽了一口煙,那煙在我胸中縈迴良久,久久不去。
象徵,不說自己的情緒,但讀者卻能直接領會到作者的憂鬱,不談憂鬱,而憂鬱自現,這是最高層次。
所以的文筆,應該是這樣的東西,這樣的東西才夠格被稱作作家。同樣一個東西,若十個字就能形容的比一百個句子還要觸動人心,又何必去追求藻飾呢?
敘述流暢,那讀新聞就好;文藻華麗,那讀辭海就好。說實話,那都只是基礎。
但反過來說,沒有基礎又要從何入門?不知道如何運用文字,屢屢詞窮,甚至連標點都不知道要如何下,要怎麼寫好文章?所以也不能一步登天,沒有基本的文字根基,就像沒有地基的大樓,再好的鋼筋結構,也蓋不成大樓。
以上個人淺見。
這篇回文寫得很好,但可以再更深入些,因為問題可能還並不單純的只有上面所說。
迷思:漂亮的文字戰勝一切。
事實:好的故事戰勝漂亮的文字,無一例外。
故事必須有辨法讓讀者在看了第一句話之後,就產生一種想要繼續往下看的迫切感。除此之外,不管是迷人的角色、精彩的對話、生動的意象,或者美妙的文字,都只是點綴而已。
我不是要貶低漂亮的文字。我跟大家一樣喜歡雕塑出來的美妙文字。但別搞錯了:學會「把文字寫得漂亮一點」跟學會「寫故事」可不是同一回事。這兩者之中,漂亮的文字是次要的。因為,如果讀者不想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文學寫得再漂亮也沒有用。在我們這一行,這種精雕細琢卻沒有故事性的小說,通常是被歸類為「寫得漂漂亮亮、但讀者卻不屑一顧」的故事。
不管一個作家能夠用多精美、優雅的文字和詞彙去精心雕出每一章、每一句甚至每一字,
故事沒有聚焦就是沒有聚焦,跟你懂不懂用精美、優雅地去雕句是沒有關係。
例如在一個約三千字、主角正被壞人追殺逃跑的情節。
當整幕追殺去到高潮片段,這時主角不經意的看到一隻狗,然後作者就忽然大師上身了。
他對這隻主角無緣無故不經意看到的狗花了足有五百字以上去形容牠。
不管是品種、估算年齡、大小、氣質、毛色、性別......總之關於這隻狗的事都說出來了。
可這隻狗根本和故事沒有任何關係,然後就在三千字的追殺情節內具有五百字的份量。
如果有關係還好,可是沒有關係呢?嗯,你懂的。
所以那怕是下雨、一位歷史老師上的課、隔壁的情侶終於突破宣稱要分手超過一百大關、
對面街十字路口近左邊那棟第三層最右邊的那家人的母狗要生孩子了。
對故事沒有用的東西出現了就是分了讀者的心,然後不管這作家寫得多好,離題就是離題了,
然後讀者們就會爽快的say bye。
因此不管是:
一場累積很久的雨下了。
還是:
陰霾濃厚的雲層終於忍耐到極限,不知道什麼時候宣告終結的大雨降臨。
甚至:
雨之女神再也無法隱身於那烏黑憂鬱的面紗之下,數之不盡的哀傷透過無數的水滴傾盆而出。
雨水彷彿要打穿所有人的心,難以形容的悲嘆從皮膚上的冰冷觸感漸漸滲入、擴散。
沒有任何解釋。
女神選擇的只是繼續無聲的哭訴,用這場雨向世人宣告她的傷痛。
看來,這場告白的雨不會在一時三刻間劃別。
誰管你這場雨?假如這場雨不會使壞蛋因此滑倒而讓主角僥倖逃跑,那出來有什麼用?
花那麼多字從槍彈激戰的高潮之中抽空去形容,卻半點用都沒是寫來好玩嗎?
更悲慘的是,某些作者還會用更優美更多文字去形容更多與故事無關的細節。
以下依然取自《大小說家如何唬你》:
我們的大腦一次只能同時接受7個以事實為根據的訊息。如果你在提供具體細節時給得又快又多,我們的大腦就會開始封閉起來。例如,你可以把下列這一段文字一口氣記起來嗎?
珍望著那個黃色房間,很快地映入其眼簾的,包括那一張四柱大床,床上那一條藍綠相間的渦紋花呢被,一張手工搖椅,搭配著那張搖椅的橡木茶几,上面堆了很多書,滿是灰塵,還有一盞大型銅質檯燈,上面裝有幾個閃爍著光芒的火焰造型燈泡,它們像是預示著什麼似的抖動著,一旁有十六個沒有封起來的破爛棕色箱子,最靠門邊那一個裡面裝滿了六0年代的舊衣服--皮革迷你裙、回教徒穿的露背背心、皺皺的白色及膝長筒漆皮皮靴、黃色的瑪莉‧珍皮鞋、牛仔褲,還有一頂軟軟的絨面皮革牛仔帽,而其他十五個箱子裡裝的,則是瑪蒂妲在她漫長人生裡蒐集到的所有東西,而如果有什麼字眼最合適用來形容她的行徑,當然就是「收藏家」了,所以說...
快告訴我,那房間是什麼顏色的?如果你還在想,什麼房間啊?我也不會怪你。我猜啊,你還找不到房間這個詞出現在整段文字的那個地方。儘管作者自己也許知道為何每一個細節都很重要,但讀者卻沒有頭緒。而且讀者們甚至不能停下來想想看,因為細節源源不絕地出現。所以,等到他們看完整個段落時,不但已經忘了有哪些細節,也忘了故事本身。
姑且把每一個細節都當做是一顆蛋。作者不斷把蛋丟給我們,一個接著一個,似乎不知道蛋越來越多,而我們也拿得越來越不穩。所以到了段落的中間時,就是那一盞燈出現的地方,我們手上的蛋已經超量了。問題是,並不會只有某一顆從我們的手上掉下來,而是所有的蛋都落地砸爛了。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
有時候作家實在太著迷於創造詞彙美麗又極具闡述功效的暗喻,以至於忘記告訴讀者,他到底是用來暗喻來比擬什麼東西。以下就是個例子:
山姆內心深處好像有東西要被撕裂了;他感覺到它從接縫處了開來。他的腦海浮現一個圖像,覺得它好像是一顆笨拙青少年的壘球,因為常常使用,以致上面的縫變得髒髒灰灰的。不過,縫線一但裂開後,它又會變成別的東西,因為外皮已經脫落,露出一個醜陋而奇怪的東西,你絕對不會相信,一個曾經如此光亮而充滿希望的壘球,裡面居然會是那個樣子。
這一段文字極具闡述功效,不過我們壓根不知道所謂「醜陋而奇怪的東西」到底代表故事裡的什麼,也不知道作者到底想要傳達什麼的訊息,我們只知道山姆心裡有一個模糊且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快要跟一顆壘球一樣裂開了。所以這段文字欠缺吸引力。只有當我們知道暗喻想要闡述的是什麼「具體」的東西時,它才能引起我們的共嗚。否則,儘管它聽起來像是要跟我們說明一件很重要的事,我們還是只會心想:「我知道這個東西的寓意深遠,但我不知道它是什麼。」
對於一本小說,一個故事來說,當優雅的文字、精美的詞彙不是發揮在對故事有幫助的情況下,
寫得再好也是離題、多餘和不必要的。
假如某個人跟我推薦一本書的理由是文筆好、詞彙優雅,而我一反問:
「那故事呢?主角呢?他的遭遇呢?內心的變化呢?」
問完只是完全沈默的話,那我怎麼不他媽借本詞典把那些我認為很優美的詞彙抄低,
然後整天看個爽就好?以後還能節省去看那些只有『文筆好』和『詞彙精美』的所謂『小說』。
出處:巴哈:什麼叫文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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